2023年3月3日,十三届旗委第一巡察组和第二巡察组分别向旗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党组和旗团委、档案史志馆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反馈会上,巡察组传达了旗委书记蒙根飒同志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7日至12月26日,十三届旗委第一巡察组对旗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十三届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旗总工会党组和旗团委、档案史志馆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23年3月1日,旗委书记蒙根飒专题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主动担负起巡察整改分管责任,积极整改,切实把问题解决彻底、整改到位。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要抓紧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举措真管用、能落地、可量化、可检查。同时,要把建章立制和追责问责工作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终,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聚焦问题、解决问题、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出发点,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管长远、能治本、可执行的制度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旗委第四轮被巡察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各党组织负责人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精准,代表旗委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完全符合实际,一定会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